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秋季学期复试考核包含外国语能力测试、初试、复试三个环节。学院根据学校要求,结合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目标和学科特点,科学制定招生考核工作方案。
1.外国语能力测试(满分20分)
由外语专业教师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考核时长不少于8分钟,重点考核考生听力、口语、专业词汇互译、专业文献阅读等能力。考核时长不少于8分钟,并全程录音、录像,存储介质须在学院教务办留存3年。
2.初试(满分30分)
初试考核由学院3个研究所和2个兴海团队单独组织,由不少于5人的正高职人员组成,本学科博士生的导师不少于3人,由研究所所长或兴海团队负责人指定1名联络员和由学院指定1名学术秘书进行记录及数据统计等事务性工作。申报人报考的导师须为复试小组成员。若有考生报考的博士生导师因故或因回避不能参加复试的,可以在复试前委托该复试小组中1名本学科博士生导师进行考核。初试要求考生根据拟报考学科专业及所研究方向撰写一篇综述性研究报告(创新性),准备5分钟汇报PPT并根据专家提出问题进行回答。初试各组须给出考生初试排序,考核时长不少于10分钟,并全程录音、录像,存储介质须在学院教务办留存3年。
3.复试(满分50分)
复试考核小组由学院主要党政领导、3个研究所和2个兴海团队负责人组成,并配备一名秘书进行记录及数据统计等事务性工作。重点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科背景、专业英语、文献阅读、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科研能力以及已开展科研工作与取得的成果进行考核。考核小组须给出考生复试成绩排序,考核时长不少于5分钟,并全程录音、录像,存储介质须在学院教务办留存3年。
4.评分办法
(2)初试成绩:参评考官平均分;
(3)复试成绩:参评考官平均分;
总分=外国语能力测试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5.拟录取
根据学生考核总分,确定拟录取名单。